當鋪飲料店竟是製毒工廠 大學生自首獲減刑

屏東林姓男子以當鋪、飲料店掩護,找來黃姓、朱姓大學生及簡姓男子協助製毒,遭警方破獲。一審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林男處等人3年6月至7年半不等徒刑,案經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上午宣判,主嫌林男仍處徒刑7年半,黃姓和朱姓大學生分處4年2月和3年4月徒刑。

2022年7月林男在屏東市以住處當鋪、太太經營的飲料店做掩護,設立製毒工廠,以黃姓男子擔任「製毒總教練」,找來黃姓、朱姓大學生、簡男協助,共同製造安非他命銷售。

警方歷經2個多月蒐證,同年12月收網,當時僅逮捕林男同夥2人,林男和朱姓大學生在外,黃姓大學生當場從3樓跳下成功逃脫,躲藏1個月後才出面投案。

一審判林男7年6月,黃姓和朱姓大學生4年2月、3年6月。案經上訴,高雄高分院考量朱姓大學生被查獲時,曾私下向調查員坦承幫助製毒,符合自首要件,予以減刑,改判3年4月。

由於該案查獲的安非他命高達3公斤,製造工具齊全,又利用當鋪、飲料店名目張膽販售,犯行非輕,法官最後駁回其餘人上訴,全案仍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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